客家俗语在广西的嬗变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里乡河村是一个客家人聚居的村庄,该村的村民虽然分属朱、刘、黎、张、何、陈、梅、李8个不同的姓氏,但都是明朝晚期从粤东的梅县、五华等地迁移到广西的宾州府,然后又于清朝时期从宾州府的各地陆续迁移而来的。在来到这里后共同生活的这几百年间,河村8个不同姓氏的人不但一直都保持着使用客家话,而且在他们所说的客家话中,出于日常生活交流之需,还“创造”出了好些独特的新词来,这里且说其中几个。烟屋在河村,每家都有一间或不止一间的“烟屋”。所谓“烟屋”,就是规格比较矮小,独立于住宅房之外的小房屋。“烟屋”大多是建在村边,也有的建在离村不远的岭坡上,有的是用作牛栏,也有的是用来装猪牛粪和草木灰等;还有的“烟屋”是建在禾堂(即晒坪)旁边,以备忽然下雨时临时囤放从禾堂收起来的稻谷、粟苞(即玉米)等尚未晒干的新粮之用。河村人之所以把牛拦、粪房或临时囤放新粮的这种房屋叫做“烟屋”,是与该村过去的历史渊源有关:大约是从清乾隆年间开始,河村各姓人的祖先先后从一百多里外的宾州各地来到这里拓荒定居,但在他们到来之前,这里就已经有很多村庄了,所剩下的空地,要么是远离沟渠无水灌溉的望天地,要么就是土壤贫瘠得杂草都长得不好的瘦地。面对这一情境,初来乍到的河村人在开垦出了荒地之后,除了种植不需要水灌溉的畬禾(也叫旱禾)和种植地豆(即花生)来解决粮油问题之外,其余土地大多都是用来种植烟草,一种就是三百多年。烟叶的晾晒,是一项很讲技巧的工作:新摘回来的烟叶,要放进烟夹里去铺平夹好之后才能拿到太阳下晒,只晒了一会儿,就得拿到荫凉处去晾凉。待把热气晾凉之后,又要重新拿到太阳下晒。如此反复多次,让烟叶里的水分慢慢蒸发掉,烟叶的颜色才会变为金黄、烟味才会纯正。河村遍布村边的那些低矮的小房屋,就是为晾晒烟叶而建的,故名“烟屋”。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烟叶价格下跌及销路不畅,河村人延续了三百多年的大面积种植烟草的传统习惯才告结束,先后改为了种植经济效益更好的木薯和红麻。七十年代,因所在的县先后建起了好几座大型糖厂,河村被划为了蔗区,开始大面积种植甘蔗。“烟屋”的用途,虽然从六十年代起就已逐渐转为了当牛栏用或装粪装灰或临时囤放尚未晒干的新粮之用,但“烟屋”的名称却依然沿袭了下来。书房“书房”,顾名思义就是家庭中存放书籍以供阅读、书写及开展各种业余文化学习和工作之用的房子,但河村人所说的“书房”,却指的是学校。河村于清乾隆年间建村之后不久,为了传承祖地梅州的客家文化,该村便从老家宾州请来了能用客家话来念书和讲课的教书先生,在一户住房不很紧张的人家腾出一个房间来供先生用于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这房间就叫做“书房”。到了清朝末年,由于村里人口逐渐增多,上学读书的小孩也增多了,再到人家的家里去读书已多有不便,于是,河村人就集资投劳,兴建起了独立的“书房”来供教书先生居住和教孩子们念书。民国中期,河村的“书房”被政府收编后有了正式的名称——“河村国民基础学校”;新中国成立以后,“河村国民基础学校”又先后更名为“大河小学”和“河村小学”等,但无论正式名称叫做什么,村里人都还是照样将它叫做“书房”。甚至,就连那些到圩镇、县城去上中学和到省城或外省去上大学的人以及那些出外教书的人,也都是把自己所上学或所任教的学校叫做“我的书房”,如说“我的书房在桂林”、“我的书房在杭州”、“我的书房在北京”等,所说的“书房”,指的都是自己所在的学校。河村人的“书房”这一称谓,虽然只沿用到上世纪末就渐渐被“学校”一词所取代了;但那些现在已有五六十岁年纪的人,至今也还习惯于“书房”这一叫法。马车“马车”一词,在河村并非指用马来拉着走的车子,而是另有所指。直到晚清时期,除了骑马之外,河村人所知道的交通工具,只有船和轿子。进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时,才开始有自行车在当时河村所在的迁江县县城出现,很快就在各地有钱的乡绅中普及开来。由于自行车能够代替马匹来供人骑行,又主要是行走在马路上的,河村人当时也不知道这种车的名称叫做什么,于是便依据其能代替马匹来供人骑行和它是要在马路上行走的而把它叫做“马车”。河村人把自行车叫做“马车”的叫法,很快就得到了附近那些同是客家人的村民认同。虽然当地人也养有马,但当时主要是养来骑用而并不用于拉车,因此把自行车叫做“马车”也不会造成误会。三十年代,河村所在的大里乡开始出现用马来拉的木车,但由于“先入为主”,河村人并不把这种车叫做“马车”而是将它叫做“用马来牵的车”,而“马车”一词,指的依然是自行车。九十年代,摩托车在河村已逐渐普及,但使用自行车的人也还不少,当时村里如果有人想要和人结伴去哪里的话,就会问对方:“打算骑摩托还是马车去?”如今,虽然年轻一代的河村人也已普遍将自行车叫做“单车”了,但在年纪较大的人中,也还有人习惯于把它叫做“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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