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私建水泥斜坡 人行道產生高低差
新竹縣關西鎮明德路的人行道,先前因為破損嚴重,關西鎮公所以「關西鎮行政樞紐人行環境改善」計畫,爭取經費補助,在去年11月,將人行道重新鋪設完成,但不到3個月的時間,新完成的人行道就有多處,被居民私自加封水泥斜坡,以方便自家車輛進出,導致人行道產生高低落差,影響行人的用路權,對此鎮公所表示,將與住家共同會勘,研究改善方法。老人家走路時,遇到前方有突起的水泥斜坡,都得繞道而行,避免被絆倒,這是位在關西鎮明德路的人行道,原本是平坦的人行道,卻有住戶為了車輛出入方便,私自在人行道上加封水泥,造成路面出現高低落差,讓老人家走在斜坡時,整個人變成傾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意外。
民眾 李先生:「走到那裡平平坦坦的人行道,現在走起來高高低低,老人家走起來,也容易跌倒產生危險,讓政府原來鋪設的路,全部美觀性都沒有了,我覺得非常不應該的事情。」
關西鎮公所表示,去年向營建署爭取2千萬元經費,加上鎮公所自籌320萬元,進行鎮內明德路和正義路,還有老街道路兩側,全長共1289公尺的人行道磚鋪設工程,對於住戶未向鎮公所提出申請,就自行加封斜坡,鎮公所將安排下星期進行會勘。
關西鎮公所主祕 吳祥光:「有百姓陳情針對明德路,有許多店家鋪(設斜坡),反映變成他行人走時的不方便,這個部分我們公所,會要求我們建設課,去現場會勘研究改善。」
不到3個月的時間,住家就私自將新鋪設完成的人行道,加封水泥斜坡,雖然沒有立即的危險性,但有律師表示,人行道屬於公共場域,住戶自行將水泥覆蓋人行道磚,有觸犯毀損公物罪的疑慮,因此關西鎮公所呼籲民眾,如有需要,可依據行政規定辦理申請,避免觸犯法令,也不會便利了自己,卻造成行人的意外發生。(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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