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案宣判 台東縣府敗訴.撤環評
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的美麗灣渡假村工程,台東縣政府2012年重啟環評,並火速通過當地原住民部落和環保團體,再次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第二次環評結論,歷經一年多審理,28日下午宣判,再度撤銷環評。紛擾十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工程案,在民眾抗議鼓噪聲中,縣府仍有條件通過第二次環評,已完工近9成的美麗灣渡假村,似乎得到解套,然而抗議團體,再度提出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也正式裁定撤銷第二次環評。
環保團體委任律師 詹順貴:「法院認為說,因為BOT其實是政府和得標廠商,共同開發行為人,所以縣府的官員應該全部迴避。」
由於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台東縣府環評審查會中,有縣府的官員應迴避未迴避,而撤銷環評,但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台東縣政府卻公開喊冤,認為縣府一切依法行政。
台東縣政府祕書長 陳金虎:「該迴避的我們迴避了,法律訂得很清楚的話,今天不會有這種爭議。」
環保團體委任律師 詹順貴:「如果依法行政,法院就不會把它撤銷了,有沒有依法行政,是由法院做最後的判斷,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
台東縣政府最後也強調,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而開發業者也表示,等到收到判決書後,才會決定下一步。(2014-10-28)
来源:http://hakka.ncu.edu.tw/hakka/modules/tinycontent/content/paper/paper217/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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