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 发挥社区自治功能
清远信息港讯 日前,清远市社工委网站正式向外发布《关于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提出了以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服务供给模式和党建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作为清远农村综合改革后推出的“城市版”基层治理改革方案,《指引》提出要强化“一居一支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社区的角色要从原有的“管控”演变为“服务”,创新城市社区服务供给模式,并剥离居委会承担的行政事务,发挥社区自治功能。 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因此,《指引》确定了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理事会、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要做好社区治理的改革,首要一点就需要完善社区基层组织的建设。按照《指引》所提出的,在社区辖区内按照“地域相近、利益相关、文化相连、规模适度、群众自愿”原则,探索最合适的自治单元,构建“社区—小区(片区、街巷)—楼栋”三级自治体系。三级自治体系基本分层涵盖了每一户居民,形成网络之后,很多相关的社区服务也就有了供给的基本前提。社区稳定和谐,第一位是服务体系要跟上,依据《指引》提出的,实行“居民点菜,政府配餐”的原则,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提供资金,然后沉入社区、了解社区的社会组织购买相应的养老、看护等等服务。政府的优势在于统一规划,提供信息共享、资金支持,具体领域的工作交由更为专业的社会组织来做,一切都会显得更加顺畅。
谈到传统社区原来管理模式的弊病,重本地人口轻外地人口,流动人口长期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社区的认同感不强,社区资源整合力度也比较差。小区社会关系并没有建立,社区管理的众多事务都要靠居委会大妈,为了应付上面摊派的流动人口管理、社会保障、维稳和计划生育工作等统计和评比任务,基层疲于奔命,自治和服务功能更无从说起。因此,《指引》还规定,提出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将行政事务转交给社区公共服务站,“职责清单”外的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由职能部门向居委会购买服务。可以看出,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机构,将逐渐从“政府的派出机构”角色定位转变,更多地成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主要平台和载体。从深圳罗湖等外地的改革经验来看,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选举并培养一批社区自治带头人、在社区社会治理中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丰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形式和途径等也将是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
正是基于上述考量,《指引》也提出了市、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市场主体等参与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建设的目标。在社区服务中,政府主要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主要提供公益服务,市场主体主要提供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商业化服务需求。这一点,基本围绕着政府兜底的思路来设计,对于腾出社会组织发展和创新的空间,非常有帮助。
需要指出的是,清远现在有181个社区,每一个社区的空间地域、历史沿革和居民构成都不一样,试图通过协调一致的方式来形成和谐治理的局面会非常困难。在确保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倾力扶植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和发挥作用,应该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只有形成小区内部完整的治理结构,治理的逻辑才能理顺。在此基础上,目前清远社区治理改革从管理走向服务的战略,一定能早日实现。
来源:http://news.lianzhou.cn/newsshow-12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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