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11月1日施行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徐明唐 于平报道 10月27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定共有二十三条,主要包括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原则、防雷安全管理、雷电监测与预报预警、雷电灾害应急、雷电灾害防护、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及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项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职责、社会和个人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许可程序、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来源:http://www.cma.gov.cn/2011xwzx/2011xqxxw/2011xjctz/201411/t20141105_266283.html (责任编辑: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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