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率先探索在县以下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创新巡视工作方式,赣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在县以下开展专项巡查工作。10月9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接见了市委专项巡查组全体成员,对如何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领导彭光华、孙正森参加接见。史文清指出,要敢于担当责任。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就是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能够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希望巡查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好责、履好职,敢于碰硬,勇于担当,高质量完成好专项巡查工作任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出色工作,更加扎实地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史文清要求,要把握巡查重点。按照巡视工作“四个着力”的要求,牢牢盯住手中有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等权重岗位,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岗位,紧紧围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征地拆迁和其他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确保专项巡查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史文清强调,要善于发现问题。用足心思、沉下身子、创新方法,广开言路,运用各种形式,更多、更深入、更真实地发现问题。重视巡查成果运用,如实完整报告、原汁原味反馈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折不扣监督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行对账销号,整改结果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组织民主评议,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史文清要求,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谦虚谨慎、态度谦逊、平等待人、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保密纪律,完善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市委专项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全力协调、强化保障,为专项巡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会后,赣州市委派驻信丰县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巡查组进驻信丰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查工作。据悉,此次专项巡查的重点为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民生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收费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在基层行政公共服务中是否存在办事不公、为政不廉、为政不勤等问题。(赣州市纪委缪春风)
来源:http://news.163.com/14/1011/16/A89Q7M9L00014SEH.html(原标题:赣州:率先探索在县以下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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