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扎实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为提高部门决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适应部门决算公开的新形势要求,清远市在2013年批复2012年部门决算的基础上,扎实地开展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9月10日,清远市财政局已完成了对市级207个部门(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各部门将统一在2014年9月30日公开决算。 今年的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批复的内容详细具体。此次批复市级部门(单位)2013年度收支决算,资金涵盖了市级207个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而支出具体到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二是批复后的公开方式及期限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统一在2014年9月30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自行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三是要求公开的内容细化。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涉密部门和内容除外)。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应公开明细,并同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按照财政部所有市、县(市、区)必须开展本地区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正在规范有序地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可望按时按质完成。
来源:http://www.mof.gov.cn/mofhome/mof/xinwenlianbo/guangdongcaizhengxinxilianbo/201410/t20141011_1148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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