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民族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8-27 14:40:36 / 个人分类:客家源流研究

 

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民族

 

 

[摘要]木客是一个基本消失于宋元之际的南方远古民族,属古越族系于越族后裔。木客曾广泛分布于古三苗国所属区域,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则与另一远古民族山都人一起杂居,而主要活动于赣闽粤客家源流区。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具有生动、丰富、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如嗜好音乐、诗歌和米酒;民族经济则以伐木作器、畲田稻作为主。随着民族间交流的不断深入,木客与来自中原地区的汉民族长期融合,最后成为客家先民的主体民族之一。

 

[关键词] 木客 山都 于越 唐宋时期 伐木 畲田 稻作 客家

 

 

[正文]

 

作为古越族的后裔之一,木客是一个早已消失于宋元之际的南方远古民族。魏晋南北朝之后,木客开始被史家及方志著作者们一直忽略,以至后人对木客的了解和认识非常有限,甚至将“木客”视为怪兽、鬼物。幸而唐宋以降的文学作品大量地艺术再现了木客民族的生活习性和民族文化,让我们尚可以清晰地还原木客民族生动的民族个性,也让我们从中探寻到客家与木客之间血缘、文化诸方面的内在传承关系。

随着客家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关注并研究木客民族的学者越来越多。这方面的开拓者当属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蒋炳钊先生,其《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首先指出,“山都和木客是一个民族”,并确认包括“木客”在内的“山都”是中国古越民族的一种。(1)万幼楠教授在《赣南“赣巨人”“木客”识考》一文中则指出,“赣巨人”(即“山都”)与“木客”是同一人种民族,始初称为“枭阳”,秦汉时称“赣巨人”,魏晋南北朝称“山都”,唐宋称“木客”。山都和木客是一种黑矮人民族,乃海洋尼格罗系黑人种中尼革利陀族属下的分支。(2罗勇教授在其《“客家先民”之先民—赣南远古土著居民析》一文中颇有见地的指出,“山都木客是古越族的后裔,是一个现已消亡了的古代民族”;“古越族与山都、木客均是赣南历史上不同时期土著居民的名称;他们受南迁北方汉族文化的影响而与时俱变,以至最后为汉族文化所完全同化,成为客家民系的一因子。”(3

本文将对“木客”民族的源流加以探讨,并以唐宋文学作为历史背景,对木客民族的文化特质作简要的概述。

 

  木客是古越族系于越族的后裔

 

(一)山都与木客原本是两个不同种民族

 

将山都与木客自然联系起来,并视山都、木客为同一民族,这种观点在学界非常普遍。上述学者之外尚有彭明瀚博士,其《枭阳新考》一文认为,枭阳、赣巨人、山都、木客是不同时期对赣地远古先民的不同称谓;东周时称为“枭阳”,汉初称为“赣巨人”,南北朝以后则称为“木客”、“山都”。(4郭志超、董建辉的《赣东南悬棺葬及其族属》一文则认为,“木客”是对伐卖木材的“山都”人的特称,“木客”仍属于“山都”民族。(5

认为山都、木客是同一个民族的依据是充分的,古代文献往往将山都木客并称。如邓德明《南康记》记载:雩都君山上有玉台,方广数丈,周回尽是白石柱,自然石覆,如屋形也。四面多松杉,遥眺峨峨,向像羽人之馆。风雨之后,景气明净,颇闻山上有鼓吹之声,山都木客,为舞唱之节。”(6)《太平寰宇记》“汀州府”条引《牛肃纪闻》曰:“地多瘴疠,山都木客,丛萃其中。”又如《闽都别记》载:“山都木客,凡深山大潭皆有。木客会吟诗,人皆羡之。”更有直接把山都当作木客者,如明末杨慎《太史升庵文集》云:“山魈一足之怪。《家语》所谓山之怪夔罔两。王肃云:夔,罔两,似夔而非夔也。夔亦一足,罔两字一作魍魉。唐小说大且足叟,自称太上隐者。作诗云:酒尽君莫沽,壸干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东坡诗云‘山中木客觧吟诗’,即指此诗。”(7)

其实,山都、木客是两个不同种系的民族。

山都民族属于尼革利陀(Nigrito)矮黑人种,俗称棕色人种,而木客民族则属于华南类型蒙古利亚黄种人。现存尼革利陀种系分支民族主要分布于斯里兰卡、印属安达曼群岛、马来半岛泰马边境、菲律宾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群岛等地。根据对塞芒人(Semangs)、库布人(Kubus)、阿埃塔人(Aetas)、安达曼人(Andaman)等的比较研究,可将尼革利陀人的种族特征概括如下:身材矮小但体格匀称,男性平均身高低于150cm,女性平均身高低于142cm;肤色褐黑(即棕色);头发略带鬈曲(即拳发);体毛发达;鼻矮而宽;唇厚而稍微外突;深目(即眼窝深陷);颧骨较平。文化特质方面,主要表现为巢居为主,基本没有永久、固定的居所;葬俗以树葬(一说鸟葬)为主,兼行火葬、水葬,骨葬、罐葬等土葬方式则非常少见;以狩猎、捕鱼、食物采集为主要经济方式,尤其嗜好虾蟹;多神信仰,确信万物有灵,祖先祭祀、雷神祭祀是主要的宗教仪式,原始而古朴,萨满巫术盛行,但尚未出现职业巫师;社会形态仍处于氏族阶段,部落作为基本的生产单位,人数一般在40~60人之间,即由8~10直接血缘家庭组成;独木舟是其主要交通工具;与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仅限于以物易物,用椰子、兽皮等向外界换取食盐、铁器等。

根据历史文献对山都人的记载,山都人的体格特征与现存塞芒人、安达曼人等尼革利陀人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干宝《搜神记》云:“庐江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相唤,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8祖冲之《述异记》则云:“南康有神,名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发黄披身……此神能变化隐形,猝睹其状,盖木客、山犭参之类也。”又如曹叔雅《庐陵异物志》载:“庐陵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常裸身,见人便走,自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相呼。常在幽昧之间,亦鬼物也。”(9)“大山穷谷之间有山都,人不知其流绪所出。发长五寸,而不能结,裸身。见人便走避之,种类疏少,旷时少见。然自有男女焉。”(10)邓德明《南康记》:“山都,形如昆仑,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眼张口如笑。好居深树中,翻石觅蟹啖之。”(11)。可见山都人的身高、肤色、头发等都和现代尼革利陀人非常接近。至于民族习俗、宗教、文化等方面的比较,相互之间的亦颇多共性,如嗜好虾蟹、巢居等。笔者在《山都传说与山都文化初探》一文,对山都人的民族文化尝试着作了较全面的探讨,认为山都人以巢居、采作、舞唱、鬼巫为代表的山都文化,远远高于中非俾格米人甚至尼革利陀人的现今文化水平。

山都之所以常常与木客相提并论,乃是因为山都民族与木客民族自三苗时代开始就相互融合。矮黑人即尼革利陀人大约于6000080000年前作为最早到达中国次大陆和东亚地区的现代智人(即人类学的现代人),大约于3500050000年前在黄河流域与体格更为强大的蒙古利亚人遭遇,经过数万年的人种替代,除了赣闽粤客家源流区以外,矮黑人几乎在中国次大陆绝迹。矮黑人与蒙古利亚人的融合造就两大人类亚种,其一为马来人,他们身上矮黑人的成分多于蒙古利亚人的成分;其二为华南人,即华南蒙古利亚人,包括百越、百濮、南蛮等众多古代民族及其后裔,他们身上蒙古利亚人的成分多于矮黑人的成分。木客族作为古越民族之一,显然属于后者。三苗时代,山都、木客的大本营当在鄱阳湖一带,汉初所设枭阳县故地(今已沉陷鄱阳湖中)应该是山都、木客的地望所在。三苗被大禹彻底灭国之后,木客族与山都族相继逆赣江而上,先到达赣江流域中部的庐陵(今吉安地区)、临川(今抚州地区),继而到达赣南、闽西,由此再迁徙到粤东潮州(今潮州、梅州地区)。两个民族之间经过长期杂居、交往,甚至互通婚姻,大约在中唐时期,山都民族便彻底木客化。因此,唐宋时期的“木客”基本就是原来山都、木客共同的后裔。

 

(二)从“雩都”得名说起:作为于越族后裔的木客

 

雩都县(即今于都),“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0年),使灌婴防赵陀,立县于此,后皆因之。”(12)雩都的得名缘由雩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云:“雩山,县北三十五里。高耸干霄,盖古望祭之山也。雩水出其下,县因以名。”(13)可见雩都立县因为雩水,雩水得名又因为雩山,雩山的得名则因为它是“古望祭之山”,更确切地说雩山乃远古时期人们祈雨祭祀的地方。然而,居住此地善于祈雨的土著到底属于哪个民族?

答案无疑是于越。

于越,即东夷于人与江南、东南土著古越人结合而成。民族学家何光岳先生认为越人是夏禹之裔少康之后,属百越中的一支,亦即文化最发达的一支,大约在商代中叶与东夷族的于(于)人部落结合而为于越。(14)但笔者更赞同陈国强、蒋炳钊等先生之观点,于越“是地道的江南水乡土著民族”,而非夏人后裔或与楚民族同源。商周文化对于越文化确有一定影响,但“于越地区的印纹陶遗存,始终不见中原商周文化最具特征和大量出现的鬲”,这是于越土著说的重要佐证之一。(15)作为古越族系(即百越族系)主体民族之一,春秋时代以前,于越族主要分布于古扬州之会稽(今浙江宁绍平原)及句吴地区(今杭嘉湖地区)、瓯江水系(今温州、台州地区)。随着越王句践大越王国的不断强盛,部分于越人不断往南开拓、迁徙,其中一支就在春秋时代早期到达了赣江流域上游的雩都。

古越即百越,据宋代罗泌《路史》记载:“越裳、骆越、瓯越、瓯凯、且瓯、西瓯、供人、目深、摧夫、禽人、苍梧、杨雩、桂国、损子、产里、海癸、九菌、稽余、北带、仆句、区吴,是谓百越。”(16)其中绝大多数应属远古南部中国的土著民族。而越人之所以被称为“越”,是因为他们习惯于使用一种主要用于伐木、烧畲的石斧,即钺。甲骨文作“戉”,是石斧缚在木柄上的象形文字。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石戉的作用很大,几乎每个男人身上都有一件到几件大小不同而作用各异的石戉,所以石戉被当成神物来祭祀,当作工具、农具、兵器来使用,当作部落氏族领袖的权威象征。(17)于部落即于部落,以乌鸟为图腾,为东夷九族鸟夷的一个分支,起源于山东半岛。甲骨文有于、盂方。盂方即于夷,又作邘国。于夷可能发明了一种盛饭的陶器“盂”,所以得名。又因为于人之巫师善于求雨,故“于”字上方加“雨”便为“雩”。雩礼、雩祭亘古就有,《礼》曰:“雩祭,祭水旱也。”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则曰:“大旱雩祭而请雨,大水鸣鼓而攻社,天地之所为,阴阳之所起也。芋、盱、污、雩等皆于夷、于越所迁地方所得名。

于夷祖地在今山东章丘市于陵城,乃春秋齐国的于陵邑,汉代之于陵县。其南迁至越人所在地的迁徙路线是,逆黄河而上至菏泽、曹县,再进入河南商丘、睢阳及安徽亳州,然后一支向西到达河南南阳之泌阳,一支继续向南到达淮南寿县、巢湖一带,与土著越人相融合。于人、越人相融合的后裔便是于越。于越南迁到达雩都的迁徙路线是,由古会稽、古寿县渡长江至安徽当涂于湖一带,然后继续溯长江而上到达鄱阳湖地区余干县一带。到达余干的时期应该处于商代,笔者猜想樟树吴城文化遗址、新干大洋洲文化遗址就是这支于越人与同样来自中原的虎方、戈氏与当地土著古越人共同缔造的。进入西周后,于越人再次往南迁徙,其中一支到达洞庭湖地区后,又分成三支,一支逆长江而上经三峡进入巴蜀之地;一支溯湘江而上逐渐分布于湖南长沙、永州—广东连州—广西昭州、恭城等地。另一支则由鄱阳湖地区溯抚河、盱江到达南城、南丰、广昌等地,最后沿赣江上游贡江水系之琴江(石城县)、梅江(宁都)到达雩都,尚有一部分由南城一带迁徙到武夷山地区;第三支则同样由鄱阳湖出发,逆赣水而上到达赣江中游的古庐陵(今吉安)地区。关于南城一带土著属于越族系,清代学者章炳麟曰:“盱水出南城县西北流,迳南昌县西,宜亦古杅国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专设有官名“芋尹”者,显然是芋、杅、盱、雩之类郡县一级的地方长官。

春秋时期,于越人在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安徽的环状分布正是古三苗国的势力范围所在。三苗灭国之后,分化为古越人、百濮、南蛮三大族系。

大越,即于越国,实质上也是一个古越系民族共同体。其最强盛之时,涵盖了于越、杨越、瓯越、东越、闽越等。而木客族的先民可追溯到于越。“木客”一词源于句践时代,最早的文献记载乃《越绝书》:“木客大冢者,句践父允常冢也。初徙琅玡,使楼船卒二千八百人伐松柏以为桴,故曰木客。去县十五里。一曰句践伐善材,文刻献于吴,故曰木客。”(18)关于“木客”的得名,《吴越春秋》有不同的解说,句践十年大夫种献计曰:吴王好起宫室,用工不辍。王选名山神材,奉而献之。”于是,“越王乃使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一年,师无所幸。作士思归,皆有怨望之心,而歌木客之吟。一夜天生神木一双,大二十围,长五十寻。阳为文梓,阴为楩柟,巧工施校,制以规绳,雕治圆转,刻削磨砻,分以丹青,错画文章,婴以白璧,镂以黄金,状类龙蛇,文彩生光。乃使大夫种献之于吴王。”(19)据史载,正是这棵天生神木令吴王阖闾心旌摇动,“遂受而起姑苏之台。三年聚材,五年乃成,高见二百里。行路之人,道死巷哭,不绝嗟嘻之声:民疲士苦,人不聊生。20)无论“木客”得名缘于“伐松柏以为桴还是入山伐木以求神材不得而歌木客之吟”,都说明木客乃于越人中最擅长伐木、木雕的一支,播迁到四川、湖南、广西、广东、福建、江西、安徽的也正是这支于越人。当中绝大部分于越人在秦汉时期汉化了,或者又融入到了其它越系民族,如闽越、瓯越、滇越、南越,只有少数长期聚居在山地的于越人保留着于越人本来的文化,以至成为了木客。

木客作为一个民族,始于魏晋南北朝。南朝宋邓德明《南康记》云:“木客,头面语声亦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高岩拘掊,然后居之。能斫榜,牵着树上聚之。昔有人欲就其买榜,先置物树下,随量多少取之。若合其意,便将去,亦不横犯也。但终不与人面对交语作市井。死皆知殡敛之,不令人见其形也。葬棺法,每在高岸树杪,或藏石巢中。南康三营代舡兵往说亲睹葬:所舞倡(通“唱”)之节,虽异于世听,于风林啸响,类歌吹之和。义熙中,徐道复南出,遣人伐榜以装舟舰。木客乃献其榜,而不得见。”(21)顾野王《舆地志》:“虔州上洛山,多木客,乃鬼类也。形似人,语亦如人,遥见分明,近则藏隐,能斫杉枋,聚于高峻之上,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交关者前置物枋下,却走避之,木客寻来取物,下枋与人,随物多少,甚信直而不欺。有死者亦哭泣殡葬,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山中有石墨可书。”(22)郭仲产《湘州记》则曰:“平乐县西七十里,有荣山,上多有木客。形似小儿,歌哭衣裳,不异于人。而伏状隐现不测。宿至精巧。时市易作器,与人无别。就人换物亦不计其值。今昭州平乐县。”(23)

上述文献表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木客,无论外表形态,还是民族语言等,都与当时当地的汉人或汉化越人没有太大的本质差别。由于长期山居,处于封闭状态,木客仍较多保留着商周、春秋之际于越民族的习性和文化,如岩居或巢居、树葬或悬棺葬、伐木作器、踏歌舞唱、畲田稻作等。

自商周至南朝二千余年,于越民族经历了无数深刻的历史变革,期间赣地有吴城、余干、新干等于越方国的建立与消亡,江、浙、皖、闽乃至齐鲁南部则有大越国由弱渐强,遂称霸于春秋而最后却又被楚所灭。《史记》曰:“(周显王四十六年即公元前322年)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24)秦汉之际,于越民族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其一,于越王族后裔从此避居浙江临海一带(古东瓯地),渐往闽北迁徙,至无强后七世身为闽地君长的摇佐汉高祖灭秦有功,被封为东越王;而同样有功于汉的闽越首领无诸被刘邦封为闽越王;另一越王后裔织于汉高祖十二年三月被册封为南海王,领赣闽之地。而上述诸侯之国悉在汉武帝时期被灭,存亡不过百年。经此,于越族与分布各地的瓯越、杨越、闽越、干越等相继融合,并迫于汉文化的强势,渐渐丧失越人的民族个性和民族文化,于汉末三国时期统称为“山越”,又旋即汉化。其二,居江浙、闽粤沿海一带的于越人,在大越灭国之后,被称为“外越”。这部分于越后裔大部分由海路迁徙到台湾、海南、菲律宾群岛等地,与当地土著融合成为马来人种之南岛语族。居台湾(古夷州)者称“山夷”或“东夷”,乃当今台湾原住民高山九族的先民;居海南者与儋耳融合成为俚人,乃当今黎族之先祖。其三,留居古三苗之地、基本不受当时社会文明影响、固守本民族文化者,这些于越后裔大分散、小聚居,即使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处于无君长之部落文明阶段,尚未进入阶级社会。这些于越后裔就是自魏晋南北朝开始被称之为“木客”者。

 

  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文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木客民族散居在南朝各地,基本与当时的社会发展不相往来,处于一种封闭或半封闭原始部落状态。唯一记载木客卷入南朝历史的古代文献,乃邓德明的《南康记》:“义熙中,徐道复南出,遣人伐榜以装舟舰。木客乃献其榜,而不得见。”关于这段历史,《晋书》著述颇为翔实。卢循姊夫、主将徐道覆趁刘裕北征广固这个千载难逢之机,劝卢循将兵北上欲夺天下。“初,道覆密欲装舟舰,乃使人伐船材于南康山,伪云将下都货之。后称力少不能得致,即于郡贱卖之,价减数倍,居人贪贱,卖衣物而市之。赣石水急,出船甚难,皆储之。如是者数四,故船版大积,而百姓弗之疑。及道覆举兵,案卖券而取之,无得隐匿者,乃并力装之,旬日而办。遂举众寇南康、庐陵、豫章诸郡,守相皆委任奔走。”(25)聚居赣南(古南康郡)一带的木客,为了不让大批伐船材的营民、舡兵骚扰其所居山地,自献其榜(按,船桨),却终于还是没有走上那个风云变幻的历史舞台。木客献榜“而不得见”,让木客从此更添几分神秘和怪异。

宋齐梁陈不足二百年,对于有着千余年甚至数千年历史的木客民族而言,不过是一场风雨,没有给木客人带来更多中古文明的冲击。开始令木客民族波澜暗涌的是唐朝,真正让木客凤凰再生的是宋代。尽管自宋代开始,《太平广记》、《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等类书编撰者,都不同程度地将木客视为鬼物,但更能代表唐宋文明的唐宋文学还是大量地流下了木客民族的文化印迹。

 

(1)   山中惟木客:中国远古山地民族

 

 

积水焚大槐,蓄油灾武库。惊然丞相井,疑浣将军布。

自怜耳目隘,未测阴阳故。郁攸火山烈,觱沸汤泉注。

岂惟渴兽骇,坐使痴儿怖。安能长鱼鳖,仅可燖狐兔。

山中惟木客,户外时芒屦。虽无倾城浴,幸免亡国污。

 

        苏轼《咏汤泉》(《苏轼全集》卷二十二)

 

根据不同民族聚居地的地理环境差异,相对于海洋民族、大河民族、草原民族而言,木客显然属于中国远古山地民族。目前,中国的山地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南部和西南部,如畲族、高山族、瑶族、土家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彝族、佤族等,他们至今以山地为家园,秉持着山地人的顽强、自信、率真和浪漫。

唐宋时期木客活动见诸于文献者,仍然以赣闽粤客家源流区为主,其次是从长沙到广西东北部的古三湘地。广义而言,上述区域均属于东南丘陵地形,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湿热山地,森林资源丰富而耕地及可耕地稀少。以赣南为例,2004年森林覆盖率为74.2%,是我国重点商品林基地之一。而人均耕地面积仅0.3亩,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内林木种类繁多,起源古老,大量保存着第三纪植物区系珍稀品种。有杉树、樟树、枫树、松树、楠木、板栗树、南酸枣、杜仲、乌桕等乡土树种1000余种,竹类30余种,灌木650余种。赣南(古南康、虔州)境内森林繁富,自六朝以至唐宋都是如此。《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八载赣县竹管峒“丛篁万顷,三十余里无杂殖”;载赣县空山“多材木果实,……所出物,百倍于他山”;载安远县归美山山顶“有杉枋数百片”、欣山则多桔树、异竹;载于都县梓潭山,梓树、樟树众多,而宵山则“多杉松,下有莞笋”。唐宋时期闽西(古汀州)的地理环境与赣南一样山深林茂,《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汀州”条引牛肃《纪闻》云:“江东采访使奏于处州南山洞中置汀州,州境五百里,山深林木秀茂,以领长汀、黄连、杂罗三县,地多瘴疠,山都木客丛萃其中。”“其树皆枫松,大径二三丈,高者三百尺。”

但唐宋时期赣南仍然是北方统治者指认的蛮荒地之一,官员贬谪、罪人流放此地均属常事。贾岛《送南康姚明府》有诗云:“版籍多迁客,封疆接洞田。”(《全唐诗》卷572-73)唐宋之时赣南地区之所以被视为蛮乡,主要有三大因素:一是气候湿热,往往与岭南并称“瘴海”、“疠乡”;二是交通孔道艰险,绵延山路根本不适合北来民众,赣江乃唯一通道,但三百里赣石却又令人惊恐万分;三则当时该地区主体居民为“蛮夷”,即包括山都、木客在内的今畲族、客家之先民。赣南交通险阻情况直到中唐之后才略有改善,唐德宗贞元时,路应出任虔州刺史,“凿赣石梗险,以通舟道”,(26)大大降低了之前过往船只多败没于赣石、险滩的恶劣程度,因此才有后来大量的中原人以及来自赣北、赣中早已被汉化的越人后裔往赣江上游及其支流迁徙,进一步促进赣闽粤客家源流区的经济开发。

木客作为赣南、闽西、粤东三地区最早的开发者,是今天客家山地文明的主要奠基者。由于山都、木客筚路蓝缕、艰苦卓越的贡献,上述地区到秦汉时期才得以略见于史籍。雩都之所以于汉高祖六年被设立为上述三地区第一个郡县,就在于有了大量的于越后裔的存在。这些于越后裔当中一部分早在春秋时期便已经深入到山体内部人迹罕至之处,开垦畲田、伐木作器;他们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被称为“木客”者。即使到北宋时期,赣闽粤客家源流区内大山深处的土著依然是木客。因此,宋代“木客”便渐渐成为深山、高山居民的代名词。宋代文学作品中的“木客”较唐代文学作品之“木客”含义稍有差别,唐代“木客”完全专指木客民族,而宋代“木客”除专指木客民族外,还可能包括少量来自北方而深入木客聚居地的汉人,或畲族、瑶族先民。但木客作为山地民族的属性没有改变,随着木客与汉族、畲族先民不断发生血缘和文化等全面的交流、融合,木客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渐渐从单一的高山走向了山间谷地、平地。

木客传承给客家的是一种山地精神。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木客在游耕、刀耕的基础上一代接一代不断架设畲田,在伐木作器这一传统民族经济基础上,于唐宋时期开启了客家源流区的山地稻作文化。到了唐宋时期,木客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开始接近周边早已汉化的“村民”或外来“营民”。木客民族的性格也在这个时期内趋于成熟,成为木客民族的精神实质:坚韧;仁爱;热情;自强;自信;率真;乐观;柔顺;团结;和谐。基于一种感恩的民族心理,从于越到木客,从木客到客家,他们都是世界上最怀恋乡土的人,对世代相传的山地的热爱甚至成为一种信仰、一种崇拜。

 

(2)   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木客的酒文化

 

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

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

 

李公佐仆《木客》(《全唐诗》卷862_17)

 

几乎所有的山地民族都以稻作农业为经济主体,而深厚的稻文化往往所直接表现出来的就是酒文化。木客在整个豪放、刚强的唐代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一为酒,二为诗。而代表着唐代文学最高成就、中华民族至今无法企及甚至永远不可跨越的正是浩瀚唐诗。感染着那个英雄时代的浪漫气息,木客民族一改过去几乎完全自我封闭的生存战略,主动接近、学习并逐渐使用汉语。从唐代开始,木客民族可能同时使用古越语(或吴越语)和汉语。两种语言长期地同时使用或交叉使用,到了宋元之际便形成一种客家方言,即客语或客话,通俗而言即客家话。

其实不仅仅只有木客好酒,唐人皆好酒。李白《行路难》:“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又《将进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愿以名驹、貂裘换人美酒一解千愁者,在唐代除却李白大有人在,杜甫、贺知章、张旭、王翰、高适、白居易等,虽然并非人人都具有李白“酒仙”、“诗仙”之名,却同样有“醉卧沙场君莫笑”的豁达、“天子呼来不上船”的狂放。艳羡美酒,淡泊功名,此乃唐代第一时尚。不沉迷酒色,拿得起放得下,这又是那个时代时尚中的时尚。全民族都能达到如此境界的,或许唯有木客。“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乐得市井酒色却不为城市浮华所动,仍然渴盼与山中明月对映成双的,是木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可见中原汉人所作之酒非木客、客家人的米酒,而是“秫酒”,即高粱酒。中原文化自唐代以前基本上视酒为凶物,凡好酒之人必遭疏远、迁谪或放逐,禹之属臣仪狄、晋之阮籍莫非如此。晋代葛洪《抱朴子·酒戒》云:“目之所好不可从也,耳之所乐不可顺也,鼻之所喜不可任也,口之所嗜不可随也,心之所欲不可恣也……夫酒醴之近味,生病之毒物,无毫分之细益,有丘山之巨损。君子以之败德,小人以之速罪。”中原虽然经有汉一代,民族个性颇为张扬,却在酒的问题上苑于礼数,多加收敛,这也是儒家对人性百般禁锢的具体表现之一。唐代以前,酒的用途大凡为三种,一为祭祀奉献,二为典礼宴客,三为医疗救治。相对于庶人、百姓而言,酒不过是治病疗伤的药引而已。东汉名医张仲景《伤寒论》卷六辨少阴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一,对用苦酒汤治病作了具体阐述:“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言语,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苦酒汤方:半夏十四枚、鸡子一枚,右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剂。”在妇人杂病脉症并治中则云:“妇人六十二种风及腹中血气刺痛,红兰花酒主之。红兰酒方:红兰花一两,上一味,以酒一大升,煎减半,顿服一半,未止再服。”按,红兰花即红花,除治妇人此病外,还能治跌打损伤之瘀血作痛、妇女痛经、月经不利、闭经等症。葛洪主张酒戒,所著《肘后备急方》却又多用酒。如治卒心痛方第八:“桂末若干、梅末二药并可章用,温酒服;东引桃枝一把,切,以酒一升煎取半升,顿服,大效;苦酒一杯,鸡子一枚,着中合搅饮之,好酒亦可用;苦参三两,苦酒升半,煮取入合,分再服;白鸡一头,治之如食法,水三升煮取二升,去煎汁取六合,内苦酒六合,入真珠(即珍珠)一钱,复取六合内末麝香如大豆二枚,顿服之。”

木客民族却从不禁酒,无论居家,还是赶墟市、访亲友,无论婚嫁生育,还是丧葬圆坟,客家人都必用酒。顾野王《舆地志》载虔州(今赣州)上洛山木客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可见隋唐时代的木客,在葬礼中备有一定数量的酒,以供来客凭吊、路人经过饮用。客家先民这种张扬个性、百无禁忌的民族精神,为后来客家人坚韧、自信、乐观、率真性格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著作于五代的《稽神录》曰:“鄱阳山中有木客,自言秦时造阿房宫采木者也。食木实,遂得不死。时就民间沽酒酣饮。为诗一章云: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27)其中所言木客“自言秦时造阿房宫采木者也”当属讹传。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淮南王刘安上书谏攻闽越言:“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边城守候诚谨,越人有入伐材者,辄收捕,焚其积聚,虽百越,奈边城何!”(28)西汉盛世之时,江西东北部的余干地区尚属闽越统辖之地。韦昭注《汉书》曰:余干,“越邑,今鄱阳县也”。可见鄱阳山中木客并非来自中原、为避秦纪苛政的汉人,而是地道的于越后裔。入山伐材造船以及稻作,可谓是古越人数千年来的优秀传统。至唐末五代,居于平地的于越后裔已经汉化,而依然深居大山者则被称之为“木客”。由于那个时期木客的聚居地主要集中于赣闽粤边区,赣东北的木客已经非常罕见,也有可能是当地的木客为了能顺利融入汉人社会,将自己贴上“阿房宫采木者”的标签。但无论如何,鄱阳一带的木客给世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沽酒酣饮,好为诗章。

木客作酒通常都是米酒。未兑水的叫“酒娘”或“酒子”,兑水再经炭火煨过的则名曰“水酒”,实际上就是一种“黄酒”。对于木客来说,酒不是什么奢侈的东西,而是一种老少咸宜的四季饮品。木客米酒皆家酿,且酿酒的好手多为女子。

木客作酒所见诸于唐宋文学最著名者,名曰“松花酒”。苏轼谪居惠州时,多深入罗浮等岭南大山,时常遭遇木客,并感慨赋诗。其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八首》之一云:“铁桥本无柱,石楼岂有门。舞空五色羽,吠云千岁根。松花酿仙酒,木客馈山飧。我醉君且去,陶云吾亦云。”诗人对木客所酿造之松花酒评价极高,竟以“仙酒”冠名之,可见宋代木客酿酒、醅酒技术之高超。关于木客善作松花酒,还可参见元末明初太史高启《赠醉樵》,诗云:“川钓已遭猎,野耕终改图。不如山中樵,醉卧谁得呼。采山不采松,松花可为酒。酒熟谁共斟,木客为我友”(29)

木客造“松花酒”的历史颇悠久。所谓松花酒,并非以松花作原料或以松花为酒酵、酒曲,而是一种以松花果作醅酒炭火、将普通水酒再加工而成的一种黄酒。这种醅酒技术的发明者,笔者认为当属木客无疑。木客民族入山伐材一般不砍伐松树,一来松树、梓树、豫章(即樟树)往往是木客之兄弟民族山都人巢居的首选树种;二来木客只有造龙舟、船只才用到不下于数十围粗的巨松;再者,木客的社树多为松树。木客所聚居的赣闽粤边区却又是盛产松树的地方,珍惜自然、善待自然乃木客的著名本色,于是拾松花果取其“木实”(即松子)而食,更用松花果来醅酒,自然成为木客人一举而多得的事情。木客民族的松花酒文化随着木客与汉人越来越广泛的交往,迅速向四方传播,中原及其黄河以北地区松树稀少,所以北方文士们更是对松花“仙酒”艳羡不已。

《全唐诗》不乏“松花酿”、“松花酒”之类充满酒文化色彩的诗篇。如唐代刘长卿诗句:“犹怜负羁束,未暇依清旷。牵役徒自劳,近名非所向。何时故山里,却醉松花酿。回首唯白云,孤舟复谁访。”(30)又云:“本家关西族,别业嵩阳田。云卧能独往,山栖幸周旋。垂竿不在鱼,卖药不为钱。藜杖闲倚壁,松花常醉眠。”(31)诗人对归隐生活的渴盼,原来并非志在躬耕、垂钓,而在于可以“松花常醉眠”。有唐一代经安史之乱、黄巢之乱,多有避世山林者。这些原本属于文人、士大夫或官宦之家的隐者,在战乱结束后很快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其中一些避居木客所聚居之山林者,回到中原后,便将木客的松花酒文化带到了北方。晚唐乃至整个五代,“松花”这一文化事象频繁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卢纶《山中一绝》云:“饥食松花渴饮泉,偶从山后到山前。阳坡软草厚如织,因与鹿麛相伴眠。”(32)可见那个时代采松花“食木实”已非木客民族所独有之能事。作为一种生活时尚,采食松子、醉饮松花渐渐成为人们主动追求的事物。姚合《采松花》有诗云:“拟服松花无处学,嵩阳道士忽相教。今朝试上高枝采,不觉倾翻仙鹤巢。”(33)隋唐五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民族大融合时代,文化的兼容不只是单向地非汉族文化臣服于汉族文化,而是一种双向互动、兼收并蓄,北方汉人学木客“服松花”便是佐证,同时木客从隐居者那里学会了吟诗作赋及其儒学。

黄河流域汉人所钟爱的“松花酿”亦实际与酿酒无关,而只是一种饮酒的习俗。据《今古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岁功典·季春部汇考》载:“《齐人月令曰:三月上辰日采枸杞,四月上巳日服之。松花酒,取糯米淘极净,每米一斗,以神曲五两和匀。取松花一升,细碎蒸之,绢袋盛以酒一升,浸五日卽堪服,任意服之。”此处所指的松花,不是松花果,而指晒干的松花蕊。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六物产篇则记载,明嘉靖时淳安山民在灾荒之年用以果腹的几种树皮、野菜和野果就有松花蕊,“松树开花时,取其蕊,用饮汤调食,经久不饥。

木客所发明的松花酒之所以迅速传播并成为一个时代的风尚,有以下三个主因:其一、北方一直以高粱、小麦等作酒,这种酒“酒味甘辛,大热,有毒,虽可忘忧,然能作疾。然能作疾,所谓腐肠烂胃,溃髓蒸筋。”(34)松花酒作为米酒却酒性温和、清醇,醉而不伤身、不上头,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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